依据《宁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赞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单位介绍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1、浙江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国际化特点高校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出色示范点、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等。学校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形成与浙江和宁波主导和优势产业高度匹配的绿色化工类、智能制造类、港口物流类等优势特点专业群,机电学院是宁波特点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职员20000多人。
2、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通过资格审察、试讲或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
3、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拥有好的职业素质;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需要;
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拥有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5、招聘方法和步骤
报名与资格初审
1、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16:00;
2、报名方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在电子通知栏点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通知,并下载通知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邮件主题请标明名字+面试职位+专业+学历/职称。
3、资格初审
面试职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需要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面试职员的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法告知不符合是什么原因。
4、考试报名职位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可以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率不足3:1的,将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职员将由学院人事处公告本人,同时公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址及考试的时间、地址。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职业教育研究职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其他教师职位采取试讲+面试或试讲+面试的方法,具体考试方法待资格复审前另行公告。面试委托具备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历程证明等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最近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舍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职位所需要拥有的教学能力、专业常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革新能力、成就转化能力等。试讲或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或试讲后,按考生试讲或试讲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率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剖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其中职业教育研究职员职位面试增加职位应知应会的专业常识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教师职位考生总成绩为试讲或试讲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职业教育研究职员职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生试讲或试讲、面试成绩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率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试讲或试讲、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与参加体检与考核职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职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需要时间到指定地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流程》实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职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职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提供聘者查看和社会监督:
1.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招聘过程有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面试者自行注意。
对招聘工作及有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准时研究处置:,李老师。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浙江人事考试应试职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7、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
原标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通知
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